詳情如下:
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清單申報發(fā)電項目復核通過項目清單(首批補貼清單第二階段)
根據《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可再生能源發(fā)電補貼項目清單審核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0〕6號)和《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關于可再生能源發(fā)電補貼項目清單申報與審核工作有關要求的公告》等文件要求,現將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復核通過的補貼清單可再生能源發(fā)電項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從2020年5月15日至5月22日,公示期間,若對復核通過的補貼項目存在異議,請通過電話或書面向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反饋。